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两个专项工作专栏 > 正文

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更新时间:2018-6-27 15:34:59

    1.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河东村村委会主任贾海英违规为母亲办理低保等问题。贾海英违规为其母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该镇民政所负责人徐春东在明知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仍将材料上报,并通过县民政局审批,致使贾海英母亲违规领取低保金2440元。贾海英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贾海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徐春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七道河乡原副乡长贾凤超、民政所原所长姚志民在危房改造中未认真履职问题。贾凤超、姚志民在对七道河乡彭丈子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时履职不到位,导致该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对此,姚志民负有直接责任,贾凤超负有领导责任。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贾凤超受到警告处分,姚志民受到记过处分。

    3.昌黎县刘台庄镇西窑村村委会主任黄凤海在危房改造中未认真履职问题。黄凤海在协助镇政府进行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擅自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导致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1万元。黄凤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中共山海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海关区监察委员会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正合街1号

冀ICP备10200581号

冀公网安备 13030302000112号